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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

關於"被盜用的瘋卡"的道歉訴求

對於瘋狂交換卡被盜用的事,已經過了好幾天


儘管一再提醒大家不要模糊了焦點,但很多不當言語還是一再的出現


我從頭至今只希望:





真相+道歉+歸還卡片





所以我在等著你們出現,等著你們給我答覆,我希望本尊跟代言人都能給我一個答覆


目前我能找到的卡片在這裡: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maggie-chu/article?mid=16644


 
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已下為引用文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
 


關於目前已遭撤展的


台中市神岡區圖書館孟女士手工卡片展


展場當中的"盜用"瘋狂交換卡一事


經過瘋狂交換卡被盜用卡片的受害朋友討論之後


針對"孟女士盜用瘋狂交換卡"的道歉訴求條列 如下:


1. 道歉函具真實姓名及身分證字號,以示孟玉琳女士負法律言則。
2.
承認盜用他人創作之卡片(含網路舉辦之交換卡),並加工後公開展出、出售牟利。
3.
說明卡片加工者是否有其他人?如何取得卡片?是否為有償取得?
4.
「毛媽手作園地」部落格的毛媽言論是由誰代言,是否經孟玉琳女士授意授權?如果不是經由孟玉琳女士授意授權,則對於該部落格經營者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部分,另外要求道歉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5. 將展覽期間所有卡片拍照及展場照片公開,讓所有卡片作者指認並取回。(取回作品地點可以在台中市文化局以示公證)
6.
孟玉琳女士及其家人承諾不再盜用別人的作品。
7.
請孟玉琳女士及其家人三日內聯名在四大報(聯合報、中國時報、自由日報、蘋果日報任一報都行)刊登道歉啟事,說明盜用卡參展事件始末,詳細交代卡片來源,並為期間的不當言論及誤導台中市文化局、台中市神岡區圖書館乙事道歉,以端正社會視聽,提升國人重視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。
8.
除上述條件外,其它部分原作者均各自保留法律追訴權


2 則留言:

  1. <p>海角阿寄~</p>
    <div>
    <p>
    <div>
    <p>
    <p>務必過去 <a href="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shmily667-ying0606/article?mid=26207&amp;prev=-1&amp;next=26139"><font color="#008db0">關於&quot;被盜用的瘋卡&quot;的道歉訴求</font></a>&nbsp;確認你的訴求是否符合。 </p>
    <p>這是被盜者的權益喔!千萬別忽視了。若同意文章裡的道歉訴求,只要在該篇回應</p>
    <p><font color="#ff0000"><strong>&nbsp;支持並同意,上述八條道歉訴求</strong></font>。 即可。</p>
    </div>
    <p></p>
    </div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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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<p><font color="#6000bf">想不到你的小孩也被綁架了</font></p>
    <p><font color="#6000bf">自己的作品被亂改一通失去了原本要呈現的風格~~真是令人捶心肝呀!!</font>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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